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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对大多数肿瘤的病因尚未完全了解,但已证实存在于周围环境中的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与人类肿瘤的发生有关。其中主要为化学致癌因素。绝大多数化学致癌物需经过在体内(主要在肝脏)代谢转变,活化后才具有致癌作用。主要的化学致癌物大致有以下几类: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存在于石油、煤焦油、烟囱排出的煤烟、汽车排出的废气及燃烧的纸烟中;也存在于烟熏和烧烤的鱼、肉等食品中。可诱发肺癌或胃癌。
● 芳香胺类化合物。多存在于染料中,如2—奈胺、联苯胺、4—氨基联苯等,与印染工人和橡胶工人中的膀胱癌发生率较高有关。
●氨基偶氮染料。含偶氮基团—N=N—,是一类具有颜色的化合物,曾用作纺织品、食品及饮料的染料,可诱发实验动物(大白鼠)肝癌。
●亚硝胺类化合物。可诱发食管癌或胃癌。亚硝胺的前体物硝酸盐、亚硝酸盐与二级胺广泛存在于食物中,尤其在腌制的鱼肉和变质的蔬菜(包括酸菜)中含量更高。另外,亚硝酸盐可作为肉、鱼类食品的防腐剂与着色剂进入人体。
●霉菌毒素。对人类有致癌作用的主要有黄曲霉素,产生的黄曲霉素,可诱发肝癌。黄曲霉素广泛存在于污染的食品中及高温潮湿地区(或环境)的霉变食品中,其中以霉变的花生、玉米及谷类中的含量最高。存在于酸菜中的白地霉素也可能与食管癌的发生有关。
● 烷基卤。如氯乙烯,为一种塑料原料,可在塑料工人中诱发肝血管瘤等。
●其他致癌物质。抗癌药物烷化剂,石棉纤维,金属类和非金属类(镍、铬、镉及苯、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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