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卫生部控烟履约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06年10月,中国先后有154个城市颁布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后第一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中国正在努力兑现“无烟奥运”的承诺。
北京自今年10月1日开始,在出租车上全面实行禁烟,如果有出租车司机吸烟被乘客举报,将被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早在2006年9月,北京奥组委就已经发布了《北京2008无烟奥运工作方案(草案)》,其内容主要涉及三块:一是核心区域即赛场,凡2008年奥运会赛场为无烟赛场,且禁止烟草相关广告和赞助;二是次核心区域,即奥运村的酒店、餐厅、酒吧、咖啡厅、娱乐场所等为无烟场所;三是外围区域,6个奥运城市成为无烟草广告城市,且6城酒店、餐厅、娱乐场所设立无烟区,并禁止在公园、商场、公共交通场所等处吸烟。
上海早在1994年就颁布了《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并于1997年修正后重新发布。影剧院和音乐厅的观众厅、录像厅等8大类场所,被列为禁烟场所,其中对禁烟场所单位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据了解,上海正在修订《暂行规定》,将考虑扩大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部分新兴公共场所拟列为禁烟区域。
今年5月,广州市政府举行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草案规定了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草案还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禁止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2006年,《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在香港获得通过,大幅扩大了禁止吸烟范围。绝大部分的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如餐厅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厅和酒吧)的室内区域,都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禁烟。如违反条例,最高罚款5000港元。(郭晓宇)
《市场报》 (2007-12-26 第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