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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医疗诉讼举例倒置 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www.QQJKW.com 时间:2005-12-19



寇晓静 许瑞云 陈月英 2005-12-13 13:51:02 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2003年1月第3卷第1期

【摘要】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求医院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和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它是适应时代要求而出台的一部法律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医疗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它是一把“双刃剑”,既体现向弱势群体倾斜,维护患者权益,又保护了医师行医的正当权益。这对医患双方最大限度地防止医疗纠纷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 [1] 。


关键词 医疗纠纷 举证责任倒置



以往处理医疗纠纷,是按照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谁主张,谁举证”已经越来越遭到人们的质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它顺应时代出台,受到人们普遍关注、欢迎。其中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院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新规则的实施,将对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医疗行为和患者的就医行为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1 从维护患者权益出发,必须实施举证倒置


1.1 实行举证倒置,由医疗机构提供举证责任 以往患者 告医院,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打官司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打证据,证据问题历来是民事审判的核心。病历由医院保管,在治病过程中,制定了什么样治疗方案、采取哪些措施都由医院掌握,患者无法全面了解医方控制领域内所发生的事件经过,不容易了解医方侵权行为的真相,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举证困难,通常处于无证据状态。实行举证倒置。由医疗机构提供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或提供的是不利自己的证据,那么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1.2 实行举证倒置,弥补了弱势群体医学知识的不足 由于患者不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难以了解,加上以往医院的病历资料保密,患方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有无过失行为。患者可请医疗专家作为自己的专家证人、诉讼辅助人,提供医学专业知识,可向当事者———医务人员发问,避免因无医疗知识而无法应对。


1.3 实施举证倒置可以避免“医医相护” 在医疗诉讼中,一般医务人员通常不愿向患方提供专业知识,做出对医方不利的证言。而举证倒置,促使医院内部(医生、护士、辅助科室)各方为证明自己无错,立足保护自己,为打破“沉默共谋”提供一个机会。


2 从维护医务人员权益出发,必须实施举证倒置


2.1 实施举证倒置给了医务人员平等的申诉权 医疗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复杂的医疗行为牵涉到各种专业。各个患者的机体反应也多种多样,有时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医源性损伤和并发症,是医者力不能及的遗憾。实施举证倒置给了医生平等的申诉权,只要医院能够证明自己严格遵循医疗规章制度,损害是由疾病本身而不是由医院所致,大家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以法律为准绳解决问题,从而减少以前那种动不动就诉诸武力的方式。如果患者以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借故长期不付药费、不出院,医院同样有起诉病人的权利。从而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避免患方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漫天要价,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等不良行为。


2.2 实施举证倒置,并非一味袒护患方,患方也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提供 患者必须出示挂号、病历、交费单等诊疗手续,就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病人为保护隐私、报销等原因,用假名看病,即使受到医疗损害,显然将无法举证与该医院建立的医患合同关系。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医生不必承担法律制裁,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
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病员及家属不配合治疗;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这实际上是对医生的一种保护。


2.3 实施举证倒置,并非患方可以复印一切医疗资料 作为证据的病历资料,其中对患者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等的主观病历是不能复印的。医生具有处方权、治疗处理权,这是医生在医疗执业活动中,为方便救治需要而由职业授予的一种特殊权力。医生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可以进行医学诊断、疾病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这保护了医生的正常医疗行为不受干扰,防止患方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将促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既用医学思维方式,也要用法律思维方式来对待每一项工作,凡事都应考虑是合法还是违法,是有利于举证还是不利于举证。比如:紧急抢救6h内应补记病历。病人既往史,不能简单写“无”字,如果不对患者陈旧性疾病进行记录,一旦打起官司,医院很难摆脱干系。再如:“病人 家属坚决要求出院,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一律由患方自负”,医院出示的这份证据,并没有明确履行告知义务,如病人现在的状况,转院途中病情可能发生的变化。这从主观上促使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使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从而最终有效地保护医务人员。


3 从维护社会公正、进步出发,必须实施举证倒置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也相应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用法律来衡量医疗行为和后果的意识不断增强,并学会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的特别关注、不断曝光,使医疗纠纷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在罪刑法定的法治国家,国家用法律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法律必须体现公平与正义。一直以来,我国一向以“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要求当事人。但在某些特殊领域中,原告很难做到这一点,他们往往是弱者,无法取证,显失公平,更谈不上正义。


实施举证倒置,使医患双方受到平等对待,既保障了病人的正当权利,同时又保护了医生。患方以事故为由严重扰乱医疗秩序、鉴定工作的,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或治安罪处罚。医疗单位严重失职,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证;医务人员轻者,行政处分、纪律处分,重者以医疗事故罪论处。使医患双方不至于完全被动、消极地等待国家权力机构对自己权益的处置。


实施举证倒置有助于疏导医患双方的紧张关系,平息医患双方的矛盾,避免患者采取极端手段,甚至铤而走险。医疗鉴定由卫生部门属下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转至中华医学会及其分会,医学会不受行政部门命令左右,随机抽取单数的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鉴定,鉴定结果至少保存20年。这将有助于消除患方的不信任情绪,使医患双方从心理上真诚地接受裁判,从而有利于判决结果的顺利执行。


实施举证倒置,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患者知情权、方便患者的新理念,这是医疗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医疗市场竞争、司法实践发展为患者带来的好处之一,它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一般社会公众对国家法律的权威产生普遍的信服和尊重。


实施举证倒置,促使医院多从患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努力提高医术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去满足病人的种种合理要求。


参考文献


1 李冀宁.正确认识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医学与哲学,2002,(7):12-15.


(收稿日期:2002-11-25)


作者单位:510630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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