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南省防治艾滋病办公室透露:自湖南省2005年发现第一例HIV阳性孕妇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现18例,其中2006年就发现了14例,孕产妇HIV感染者呈逐渐增多的趋势。针对此情况,省卫生厅下发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试行)。《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湖南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县(市)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要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在这些筛查出的孕产妇感染者中,多数是从外省嫁进山西的外来媳妇,其次是外来打工人员,还有一部分为感染者家属。但是她们当中只有少数进行了母婴阻断,这就提示着我省迫切需要加强母婴阻断和外来人口的监测检测工作。
《方案》中要求:任何医疗机构都不得推诿、拒绝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应当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要主动询问孕产妇HIV检测情况,孕产妇就诊时也要配合出示HIV的检测报告单。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在产后42天之内,所分娩的医疗机构应负责孕妇和婴儿的观察和随访,之后,孕产妇由所属疾控机构管理,婴儿交由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至18个月。另外,要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医疗机构还应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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